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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原陕西省药品检验所)于1974年8月经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批准成立,隶属省卫生厅。1978年10月起开展药品检验工作,1983年6月由红埠街迁入现址后有了长足的发展。1987年9月15日经卫生部授权,开始承担进口药品检验任务。2000年9月整建制划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2007年10月22日更名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本所现有在职人员10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7人,实验室工作人员65人,高级职称30人(其中正高10人),中级职称36人;本科学历5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6人,3人被聘为陕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被聘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内设8个检测实验室和8个职能科室。本所现拥有实验楼及动物楼5683平方米,建有无菌净化间80平方米,馆藏中外文图书期刊15200余册;中药蜡叶标本1400余种共计3000余份,中药材标本700余种共计1100余瓶。现有主要仪器设备554台(套),拥有固定资产352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类约为2540万元。拥有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房屋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编制及技术力量。西安高新开发区13000平方米的检验大楼正在建设之中。
  继1996年通过省质监局第二次计量认证和1998年的计量认证监督,2003年2月25日获得新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4年5月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2006年6月获得保健食品计量扩项认证,2007月11月获得食品、生物制品、包装材料、保健用品的计量扩项认证,使本所具有了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包装材料、保健用品及净化环境洁净度检测七位一体的检验检测能力。

内设机构:
  一、检测实验室
    化学室
    中药室
    抗生素室
    微生物室
    药理室
    食品室
    生物生化室
    包装材料室
  二、业务管理科室
    业务科
    质管科
    科研科
    设备科
  三、行政管理科室
    办公室
    人教科
    财务科
    总务科

性质和类别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依法承担国家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包装材料、保健用品及净化环境洁净度检测实施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质检机构,系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职责
  我所系省级药检所和国家口岸药检所,总体任务是承担辖区内依法承担国家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包装材料、保健用品的检验工作及净化环境洁净度检测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承担辖区内国家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包装材料、保健用品的检验工作及净化环境洁净度检测工作。
  2、承担食品安全和风险评估所需的检测和评价研究。
  3、承担药品、保健食品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的研发、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4、指导本辖区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检验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技术人员。接受本省医药院校相关专业研究生的教学专题任务及药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实习任务。
  5、经由西安海关报验的进口药品的口岸检验,完成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委托的进口药品质量标准复核工作。
  6、承担国家和省药品标准的起草、修订任务及本辖区有关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注册、医院制剂的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7、承担部分国家标准物质原料的初选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委托的协作标定工作。
  8、承担全省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部分)、包装材料、保健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检验人员的培训工作。
  9、综合上报辖区内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交办的其它监督与检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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