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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时间: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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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1年4月16至17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组以王辛为组长的八位评审员,对我所进行了省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的现场评审。
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我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采取听取管理体系运行和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考察实验设施和环境条件、审查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活动记录、抽查仪器设备档案和计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抽查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档案、询问检验人员对标准方法的理解情况、现场实验、召开工作人员座谈会、考核授权签字人等方式,对我所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及授权范围内检验检测能力等,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评审组认为:
一是该所自接受上次评审以来,能够按计划实施内审和管理评审活动,审核和评审的范围比较全面,并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了分析,采取了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实践证实采取的纠正措施比较有效,整改要求均得到落实,能起到促进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二是重视质量控制,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断培训并持证上岗;对在用标准文本定期核查,保证现行有效;在用仪器设备均建立了惟一性标识和校准状态标识,定期实施维护和期间核查,使用前后对仪器设备状况均有记录,量值溯源符合要求;建立了合格供应商档案,对关键实验材料实施验收评价,对检测环境条件实施监控,资源配置能够满足所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2009年以来参加CNCA、CNAS、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检所等组织的能力验证/室间比对20次,覆盖中药、化学药、食品、化妆品等领域,涉及液质联用、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仪器分析方法及比色法、重量法、滴定法等基础方法,结果均满意。
三是参加现场试验考核的53名检验人员态度认真,样品接受、传递符合要求,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检测依据,操作规范,出具的检验记录填写规范,检验报告信息清晰、计量单位和检验依据使用正确,检测结果合格,检验报告审批符合程序规定。
四是该所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组织结构健全,所领导重视实验室能力建设,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理解正确,组织实施比较到位,文件控制比较规范,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第7版)构架合理,涵盖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部要素,明确阐述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的组织结构清晰,具体规定了各级岗位的职责、权限,对质量活动过程控制要求明确,能反映实验室自身检测活动的特点和目的,保证检测的第三方公正性措施有效。
评审组现场确认我所的检测能力为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食品、保健食品、药包材、保健用品、化妆品、洁净度检测等九大类1520个参数,同时确认4名授权签字人的教育背景和技术经历能胜任授权领域的检验报告签发。
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我国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其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我所领导对本次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十分重视,杨智海所长出席了复评审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和座谈会议。在听取评审组评审意见后,杨所长对评审组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表示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整改,并将以本次监督评审为契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检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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