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来感谢信,对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陕西院”)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主任王莉芳团队及原主任冯润东同志(2023年陕西省药检院参与国家药监局“组团式”援藏干部),在项目立项、检测方案制定、功效学研究、安全性评价、资料审核、合规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等方面提供的全方位支持表示感谢。
此次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西藏院”)与西藏林芝雪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川西合耳菊(Synotis solidaginea)花/叶/茎提取物”成功完成国家药监局原料备案,是陕西院和西藏院深化协作、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生动实践,也是对陕西院技术援藏工作的高度认可。
项目实施过程中,陕西院依托成熟的新原料研发备案体系,与西藏院携手,精准对接西藏本土特色植物原料研发备案,从项目立项论证、技术路线规划、检测评价方案制定,到安全性评价、功效学试验与结果校核,逐一攻克高原特色植物原料检测难点、评价痛点。同时,团队逐项梳理、优化、完善全套申报资料,规范申报逻辑、夯实数据支撑,圆满助力本次特色植物原料顺利完成国家药监局备案审批。
近年来,陕西院先后选派 8 名技术骨干参与国家药监局“组团式” 援藏工作,此次协作成效将更加坚定深化跨区域技术协作的信心。陕西院将持续发挥科研技术与人才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与西藏院技术协作,为区域医药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