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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举办2023年度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课程补学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来源:

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的要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少于16学时,为更好服务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拟定于1024—25举办2023年度药学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面授课程补学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二期已报名缴费过的学员(详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1024

上午8:30:《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

授课老师:张秉华

 下午2:00:《慢病患者的药物治疗管理:创新策略与实践探索》

授课老师:朱亚宁

1025

上午8:30:《过敏性鼻炎防护方法与治疗药物使用策略》 授课老师:张

下午2:00:《中药标准管理政策解读及中药质量标准研究编制技术要求》

授课老师:杨海燕

三、培训时间

10248:30102518:00

四、培训地点

西安宾馆 二楼延年阁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58

酒店电话:87666883/87666666

五、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不得代签,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及学分,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旷会、 提前离会,2023年度面授补学及线上2023年度以前补学在10月底前完成,不得请假。

2、培训期间请各位学员将身份证置于桌面右上角显眼处。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不得出入各类娱乐 场所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收送代币购物券(卡)、土特产、纪念品等各种礼品;不得以业务交往、老乡聚会、同学联谊等各种名义在营业场所请吃或请喝。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以培训名义组织与培训无关活动。

基地联系电话:029-62288188 029-6228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