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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补学及2025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面授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5-08-01浏览次数:来源:

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58号)及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药监函〔2025317号)要求,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少于16学时,现就专业课面授培训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群

初级、中级、高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1015日,其中参加2025年度职称评审的学员请于810日前报名。逾期不再接收,影响职称申报责任自负。

三、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登记。请前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一楼培训部108室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前往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一楼收费室114室扫码缴费并开具电子票据;缴费后交回报名表,培训部(省药学基地)盖章存档。

2、单位统一报名需指定一名联络员,携带所有报名表按照流程(一)进行。

3、如遇特殊情况,请于基地联系。

四、缴费标准

根据陕发改价格函〔20241093号《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集中面授最高收费标准为4.5/·课时(含考试及证书)。面授班16学时,共计72/人。

五、发票查询及下载

关注陕西省财政厅公众号,点击财政服务-非税票据一体化-绑定手机号-我的票据进行查询并下载票据。

六、学习要求

1、报名人员请在培训部108室现场添加QQ工作群。基地将根据报名人数安排班次(以报名缴费名单为准),开班时间及参加面授学员班次名单等内容另行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学员需及时查看以免误期。

2、为保证教学质量,已安排参加2025年度培训的学员原则上不得更改期次,如需更改,需提交单位开具的请假证明(本人签字并单位盖章)。

3、补学只针对2024年度,参加补学班次的学员不得更改期次。请尽快完成补学,逾期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1、参加2025年度职称评审的学员(包括补学)务必在报名表格内清晰标注,以便安排学习班次。

2、面授结束后请尽快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行考试,考试截止日为20251031日。

八、基地咨询电话

029-62288439

 

附件:1.2024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补学)面授培训报名表;

2.2025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面授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