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药监函〔2025〕317号)的要求,拟举办2025年度药学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面授课程培训班(第五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药物晶型研究方法》《人工智能在药学服务中的应用实践与案例分享》《WHO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2025版中国药典>二部解读》等内容进行专题讲解。
二、培训对象
第五期已报名缴费过的学员(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时间
11月5日至11月6日(详见附件二)
四、培训地点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889号
培训教室: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有关要求
1.参训学员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不得代签,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及学分。
2.培训期间各位学员需将身份证全程置于桌面右上角显眼处。
3.培训结束后请及时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进行考试,获得结课证书。
4.学员食宿交通自理。
5.培训时间及地点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基地联系电话:029-62288439
附件:1.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课程(第五期)学员名单
2.培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