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8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原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74年8月,隶属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国口岸药检机构,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口岸药检机构。主要职责为: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相关检测领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的制修订、复核等技术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评价研究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抽检和质量分析工作;承担全省药品监管监测数据统计及信息保障工作;承担省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3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药品检验检测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应聘者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2026年在读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门户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前截止。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发至招聘工作邮箱408397228@qq.com。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研究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单位地址:西安市科技五路21号)。
(四)考核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
本次招聘一经聘用,将成为我院的编外聘用人员,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劳动合同书》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由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组织实施,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初审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未被录取者的个人资料恕不退还。
2.本次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3.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4.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其余未尽事宜由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张炜、王稼昊029-62288419 18710927715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6年4月3日